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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考核办法
[ 作者:管理员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10156 ]

启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考核办法

 

一、考核对象:

所有启东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。

二、考核级别及标准:

传承基地考核总分值为100分。90分以上为优秀。80分-89分为良好。60分到79分为合格。低于60分为不合格。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见下表。

三、考核时间:

考核工作一年一次,自上年121日至当年1130日。

四、考核方式:

1、考核小组成员由市文化主管部门、市非遗保护中心、市文化馆相关人员组成。

2、各基地根据考核标准,在规定时间内把年度考核材料递交到市非遗保护中心。

3、考核小组对各传承基地进行实地考核,并作出最后评定。

4、无故不组织参加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、非遗保护机构组织的非遗宣传保护展示活动的,考评不得给予优秀。

5、考核结果由市文广新局公布。

五、考核结果的运用:

启东市级的传承基地,其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入选上一级传承基地的基本条件。

南通市级上以上传承基地,其考核结果与传承补助发放挂钩。考核优秀及良好的基地,全额发放传承补助;考核为合格的基地,发放传承补助的70%,考核为不合格的传承基地,不予发放传承补助。考核优秀的优先考虑推荐申报上一级传承基地。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,按相关程序撤销其传承基地资格。

传承基地命名后次年,按考核结果进行补助。

补助标准为南通市级传承基地补贴30000元,省级传承基地50000元,国家级传承基地100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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